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,已不仅仅是企业商品和服务的标记,同时也是商品的市场信誉、占有率、竞争力及整个企业形象的象征。2014年11月,我司商标被正式认定为鹿城区名牌商标。获得此项称号,不仅说明我司过硬的品牌价值,同时对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有很大的提升,进一步提升了我司的品牌形象,公司发展后劲十足,使我司的无形资产大大增值。
(2015-1-2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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